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,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《关于印发〈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赣环督整改办字[2018]4号)及《景德镇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要求,现就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:
一、《方案》问题六整改销号情况。
整改目标:确保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交办信访件彻底整改到位。
整改措施:针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涉及昌江区交办的信访件,对照信访回复情况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,同时加大督察力度,确保举报问题不出现反弹。
整改成效:对投诉举报信访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,依法快查快处污染投诉,将环境不稳定因素解决于基层。信访投诉工作做到了件件有落实,事事有回复,处理率100%、结案率100%。经核查,在部分信访案件中有基层工作人员,执法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。
本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9日,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,请联系市整改办联系电话:0798-8526285。
2021年1月11日